| 关于印发《兰州市“治转提”专项行动第一轮巡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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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党委,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党工委,市属各重点企业党委: 《兰州市“治转提”专项行动第一轮巡察工作方案》已经市“治转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抓好贯彻落实。 兰州市治顽疾转作风提效能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7日 兰州市“治转提”专项行动第一轮巡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全市“治转提”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根据《中共兰州市委关于开展治顽疾转作风提效能专项行动的意见》的部署要求,特制定第一轮巡察工作方案。 一、巡察时间 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22日,为期8天。 二、巡察分工 第一轮巡察工作成立4个专项巡察组,由市委市政府巡察工作组总巡察、副总巡察带队,部分市“两代表一委员”全程参与,重点对城关区、市发改委、市建投公司等4个区县、8个市直部门和4个市属企业进行专项巡察。 第一专项巡察组(8人): 组长:段英茹市人大正地级干部 组员:郑强市党代表,甘肃紫光公司企划部经理 贾森栋市党代表,甘肃鼎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岳淑莲市人大代表,兰州悦达通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哈金芳市人大代表,西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董武斌市政协委员,甘肃城域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君市政协委员,兰州聪颖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 联络员:杨琴13919118191 巡察单位:城关区、安宁区、永登县、榆中县 第二专项巡察组(8人): 组长:高兴贵市人大副地级干部 组员:傅开武市党代表,兰州威特焊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尹瀛市党代表,兰州高科投资发展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沈毅市人大代表,临夏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段玉宝市人大代表,兰州广成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单邑丰市政协委员,甘肃苏宁云商销售公司总经理 联络员:赵亮13919979996 巡察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第三专项巡察组(8人): 组长:焦伟市政协副地级干部 组员:陈清流市党代表,兰州高压阀门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杨世江市党代表,黄河啤酒集团董事长 陆廷华市人大代表,甘肃华峰管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马兰英市人大代表,甘肃红房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樊惠蕊市政协委员,市民盟秘书长 卫正龙市政协委员,兰州化工原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联络员:王发祥13321212228 巡察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食药局 第四专项巡察组(8人): 组长:范文市政协副地级干部 组员:景辉市党代表,兰州景辉韵达快递服务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 郑培林市党代表,甘肃昆仑润滑油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 杜擂升市人大代表,民革兰州市委员会副主委,兰州市台联会长 张鹏市人大代表,酒泉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林建平市政协委员,市民革副主委 邹雯市政协委员,七里河区文化馆副馆长 联络员:孙爱军13195831322 巡察单位:市建投公司、市轨道公司、兰州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兰州三维市民卡股份有限公司 三、巡察内容 1.巡察16个单位“治转提”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工作是否全面完成,安排部署是否到位,宣传发动是否有力,干部认识是否提高。 2.巡察16个单位是否结合自身实际,对照“庸懒散慢混卡”6大类25个方面问题认真查摆梳理问题,是否建立问题清单台账,是否找准找全涉及本区县、本部门、本单位的个性问题。 3.巡察16个单位问题整改台账是否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切实管用,是否明确了整改任务书、责任人、时间表。 4.巡察发现16个单位在为民为企业服务、重大项目建设、行政审批等方面办事环节、办事效率存在的突出问题。 5.巡察16个单位贯彻落实全市“治转提”专项行动暨“三大整治”攻坚战推进会精神是否到位,“千企万商大走访”活动是否全面启动、有序推进。 6.巡察发现16个单位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并提出问责建议。 7.巡察发现和总结16个单位开展“治转提”专项行动的特色亮点。 四、巡察方式 1.听取汇报、查看资料。通过召开汇报会、座谈会,调阅或复印有关文件、会议记录和资料,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个别谈话,全面掌握被巡察区县、部门、单位“治转提”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2.延伸触角、实地巡察。巡察区县要延伸到乡镇(行政村)、街道(社区)和区县部门(每个区县抽查2-3个乡镇(行政村)、街道(社区)和区县部门),巡察市直部门要延伸到二级单位。巡察工作要延伸到重大项目、民生项目建设一线,掌握进展情况,发现存在问题,提出巡察意见。 3.畅通渠道、听取意见。各巡察组可采取公布巡察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形式,多渠道了解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线索,分类转交市“治转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县党委、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进一步调查处理,直至问题解决。 五、巡察要求 1.各巡察组巡察每个区县、部门和单位时间不少于2天,根据巡察工作需要可适当调整。 2.各巡察组要明确巡察任务、压紧压实责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做好此轮巡察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客观全面、精准巡察。 3.各巡察组要在专项巡察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和市委十四条规定,严明纪律约束,规范工作程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各巡察组巡察结束后,要形成高质量的专项巡察报告,分类梳理有价值的问题线索,经组长审核签字后,于3月24日前报市“治转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