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兰州市治顽疾转作风提效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市“治转提”专项行动督导巡察情况的通报
作者:苏俊生 发布时间:2017-04-05  浏览次数:647

  

按照省委“明查暗访督查年”和市委“治转提”专项行动的任务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第一时间行动,紧扣市委《意见》精神,立足各自实际,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及时传达市委有关精神,广泛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较好地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第二阶段工作正在有序稳步推进。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导巡察情况

(一)督导情况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6个督导组通过开展4轮专项督导,实现了对全市106家单位督导全覆盖,推动了全市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在问题清单建立方面,全市各级各部门对照“庸懒散慢混卡”6大类2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结合各自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采取自己查、相互点、开门找、群众提等多种方式,积极查摆作风效能方面的突出问题,分别列出了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的问题清单,找准找实“地方病”“部门病”和“个人病”。截至目前,全市共查摆出单位问题7641个,班子成员问题6386个,干部个人问题123936个。其中,“懒”的问题最为突出,占全部问题的26%,其次为“庸”的问题占19.3%,“散”的问题占15.6%,“慢”的问题占14.8%,“混”的问题占14%,“卡”的问题占4%,其他问题占6.3%

在问题整改方面,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整改有目标、推进有计划、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的要求对查摆出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对能够立即整改的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需要时间整改的制定了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人,实行挂账销号,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如市委市政府督查室针对重大项目反映较多的春季开(复)工问题,主动与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市建设局衔接,完成开(复)工预审342个,验收反馈234个,全力保障我市重大项目早开工、早建设。市工信委针对重点工业企业用电成本过高的问题,积极衔接我市53户电解铝、电石、碳化硅、铁合金和战略性新兴骨干企业与省内的常规火电、热电和水电企业达成直接交易协议,累计降低工业企业生产电力成本71316.54万元,有效保障了企业稳定生产。城关区对“二杆子、混日子、耍性子、要票子、摆架子、钻空子、转场子”等“七子干部”进行全面整治,通过在区委党校进行集中培训、在城市管理一线接受锻炼等拧螺丝、紧发条,力促作风转变取得实效。

在“放管服”落实方面,全市行政审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都在认真研究制定提高工作效能的具体办法,并努力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真正使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如市发改委减少办事流程,将政府投资项目中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三道”审批程序简化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两道”审批程序。同时,减少项目申报要件和时限,备案类从7件减少为2件, 5天减为3天;审批类从8件减少为6件,7天减为5天;核准类从7件减少为5件, 7天减为4天。市建设局一次性取消企业申报材料12项,取消开工备案要件3项,并提前2个月下达城建计划,为建设单位争取更多黄金施工时间。目前,列入2017年城建计划的210个项目已开工建设32个,准备开工44个。市房产局推行“一站式”服务,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房屋交易、公房使用权过户、公房维修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分别向公共交易中心调整了4项、下放了3项房地产市场监管职能。市文旅局制定下发《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再造工程实施方案》,对现有的13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三减一优”,取消审批要件9个,合并审批环节1项,缩短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在“千企万商大走访”活动开展方面,从市级领导干部带头做起,各级领导干部迅速行动,把“千企万商大走访”活动作为当前重要的中心工作来抓,对照结对联系清单,主动与联系企业对接走访,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协调解决。市四大家领导干部率先深入联系企业、重点项目一线,走访调研,座谈交流,共梳理需要解决的问题386个,已协调解决82个。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和8个区县按照属地管理、就近联系的原则,共梳理需要解决的问题1842个,已解决357个。84个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接走访企业212家,梳理需要解决的问题313个,已解决53个。

在督导巡察方面,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都按要求建立健全了督导工作机制,围绕专项行动阶段性工作任务,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实际问题。如市专项行动督导组会同市审改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对进驻办事大厅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申报要件进行了审查梳理,对照现有2465个申报要件逐一进行合规审查,清理减少申报、报备要件278个,其中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要件9个、优化精简要件92个、前置调整为后置要件177个,清理后申报要件减少到2187个,减幅达11.28%市公安局建立 “立项交办跟踪督查到期问效通报批评追责问责的闭环机制,在交通秩序整治过程中,有力地强化了问题整改和任务落实。截至目前,督促整改了火车站十字及周边交通乱象、庆阳路十字周边人行道机动车乱停乱放、桥门大厦门口快递车随意停靠挤占车道等80个问题,做到了督促落实动态化、精准化。市城管委实行紧盯式督查,在城乡环境及背街小巷整治中,督促各区县拆除违法建筑78处、37178平方米,拆除户外广告27处、8840平方米,组织各区县重点对927条背街小巷进行整治,清理各类脏源点垃圾694吨。

在宣传氛围营造方面,市级新闻媒体特别是“两报一台”通过开设专栏,全面宣传报道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特色亮点和好的经验做法,已刊发各类新闻报道500多篇,专版33个,同时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多次派出记者进行明查暗访,配发监督报道20多篇,发挥了舆论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积极协调邀请中央和省属新闻媒体参与专项行动宣传报道,特别是召开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介绍工作进展情况,通报阶段性成效,扩大了对外影响力。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利用新闻媒体及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报纸、展板、宣传栏、简报等载体,加大对专项行动社会面上的宣传力度,营造了风正劲足、干事创业的舆论氛围。

在问责处理方面,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对一些专项行动开展滞后、违反工作纪律、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以问责倒逼工作责任落实。截至目前,共对980名干部作出了处理,其中对14名县级干部、64名科级干部、217名一般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责令10名县级干部、66名科级干部、125名一般干部作出书面检查;对44名县级干部、219名科级干部、78名一般干部进行了提醒约谈;对4名县级干部、62名科级干部、44名一般干部进行了告诫约谈;对1名县级干部、12名科级干部、3名一般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对15名科级干部、2名一般干部给予了行政处分。

(二)巡察情况

由市委市政府巡察工作组总巡察、3名副总巡察带队,24名市“两代表一委员”参加,分4个专项巡察组,进驻城关区、安宁区、永登县、榆中县4个区县,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市政务服务中心8个市直部门,市建投公司、市轨道公司、兰州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兰州三维市民卡股份有限公司4个市属企业,通过做预告、听汇报、开展座谈、查看资料、进行研判、整改落实等“六大环节”,顺利完成了“治转提”第一轮驻点巡察任务。4个专项巡察组共召开巡察专题汇报会20次,巡察座谈会23次,个别谈话268 人次,受理群众来电16次,明察暗访25次,实地查看54个基层单位和重点项目,发现问题线索55个。这些问题线索涉及宣传发动和思想认识方面5个、问题查找和整改措施方面7个、“放管服”方面8个、项目推进方面15个、“千企万商大走访”活动方面2个、“三大整治”方面4个、其他方面14个。目前,各巡察组已督促相关区县和部门即知即改32个问题,对23个需要市级层面或多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已经移交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发责任清单,限期予以解决。

二、存在问题

从督导巡察情况来看,全市专项行动总体进展比较顺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与群众的期盼相比、与客商和发展的需要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分单位对开展专项行动重视不够,提口号、搞形式、走过场,“浮”“偏”“虚”的问题仍然存在,最终反映出党性意识不强,认识有差距。有的没有抓住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浮于表面,将专项行动还定位在抓迟到、早退等工作纪律上,还停留在表格上和纸上,未能在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推进项目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等深层次问题上下功夫。有的行动走向有点偏,没有与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没有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紧密结合,没有与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够强、措施办法不够实、特色亮点不够多,部门特点、行业特色、个性特征没有显现出来。有的重安排轻落实、重形式轻效果,就会议落实会议,就文件落实文件,就方案落实方案,没有结合实际,没有触及到深层次问题,真治、实转、快提的氛围还未形成。

(二)问题解决不够主动。一方面,个别单位及干部查摆问题避重就轻、不痛不痒,问题表面化、浅层化,针对性、个体性不强,还停留在“有就行”“过得去”的层面。另一方面,只注重收集问题,不注重研究解决问题,使专项行动流于形式。有的对存在的“庸懒散慢混卡”等问题、“千企万商大走访”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没有从职能定位出发,结合工作实际,帮助客商、项目、企业协调解决问题。有的对一些复杂疑难问题畏首畏尾,缺乏雷厉风行、动真碰硬的勇气和魄力,更多的是原汁原味的上交问题,没有达到推动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破解民生难题的目的。有的审批权限集中的单位谋划推进专项行动还不够主动,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打架”的问题束手无策,对影响建设工程类项目审批进程的政策性“搭车”事项、没有责任部门的“无主”事项、多部门重复审批事项整改落实不够到位,“放管服”改革效果不明显。

(三)行动进展不够平衡。总体上看,专项行动有的单位抓得紧,有的单位抓得松,“一把手”重视的效果好一些,反之效果不明显。领导干部普遍好于一般干部,区县普遍好于市直部门,市直二级单位、区县部门、乡镇(街道)存在压力传导不到位、层层递减的问题。有的方案制定“大而全”,虽然工作力量到位,信息简报多,汇报材料好,但都停留在表面,轰轰烈烈地走过场、扎扎实实地搞形式。有的基层单位还对专项行动的要求把握不准,只是按部就班地开展工作,治顽疾、转作风、提效能没有实质性进展,甚至个别干部不知道“治转提”是干什么,干部参与专项行动的主动性不够,以专项行动推动工作落实的局面还没有形成。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对照以上三个方面的问题,深查细找,对号入座,迅速从表面化、浅层化解决问题的不良倾向中走出来,从格式化、过场化提升效能的形式误区中走出来,真正把专项行动的核心聚焦在推动项目建设、服务企业发展、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促进中心工作上,从“放管服”层面上把影响和制约发展的顽疾清除掉,从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积极主动转变作风,抓准抓实专项行动“提升效能、推动工作”的落脚点,聚精会神抓整改,全力以赴抓落实。对于在专项行动中依然搞形式、走过场的区县、部门和单位,要严肃追责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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