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第20期:聚焦热点问题 提升服务效能
作者:苏俊生 发布时间:2017-04-11  浏览次数:698

按照市委“治、转、提”专项行动总体部署要求,学院党委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根据查摆出的问题清单,紧扣近期重点工作,有的放矢,建章立制,研究制订了《关于在招生宣传和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等因公外出活动中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规定》《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两项制度。

《关于在招生宣传和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等因公外出活动中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规定》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相关文件,从“因公外出范围”、“外出报批制度”、“外出工作纪律”、“外出财务支出与审批”、“事后报告事项”、“党政管理责任”、“责任监督与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开展与外出任务无关的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公款旅游。不得借出差之机,绕道或中途滞留旅游,不得无故随意改变行程,不得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其它活动,不得增加与公务活动无关的人员或变相“搭车”,不得安排或接受超标准接待和高消费娱乐,不得用公款宴请对方,不得收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得向企业、用人单位等摊派或转嫁外出费用。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紧密结合学院即将开展的单独招生等各类招生工作,从“监督机构”、“监督职责”、“监督事项”、“监督制度”、“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力求推动学院宣传、纪检、招生、教务等管理部门联合开展招生监督工作,共同宣传和维护学院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坚定维护学院发展和社会群众的公众利益。

查摆问题、解决问题,首先要做到制度先行,有据可依。这两项制度的出台为学院在招生宣传、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因公外出、单独招生等重点工作领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高工作效能,更好地为师生服务、着力提升管理效能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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